所屬欄目:保險
1910年由奧地利學者胡布卡(J·Hupka)倡導,它主張保險的目的就是提留經濟后備,當意外事故發(fā)生時,確保被保險人的經濟生活。胡布卡認為,保險所確保的事故損失并非事先所確定,而是對可能遭受的未來事故損失進行全面的經濟保障,這樣 ...... (本文共 214 字 ) [閱讀本文]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