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六條 國務院環(huán)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環(huán)境質量標準和國家經濟、技術條件,制定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。

所屬欄目:圖解環(huán)境保護法

第十六條 國務院環(huán)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環(huán)境質量標準和國家經濟、技術條件,制定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。

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未作規(guī)定的項目,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;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已作規(guī)定的項目,可以制定嚴于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。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應當報 ......(本文共 420 字 , 1 張圖)     [閱讀本文] >>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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