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屬欄目:中國教育
西周“國學”對學生的管理有獎勵與懲罰并行的記載。《禮記·王制》載:“大司樂論造士之秀者,以告于王,而升諸司馬,曰進士。司馬辨論官材、論進士之賢者以告于王,而定其論。論定然后官之,任官然后爵之,位定然后祿之?!睂τ?......(本文共 5972 字 ) [閱讀本文]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