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戰(zhàn)國策 · 樂毅報燕王書
漢 - 劉向

臣不佞,不能奉承先王之教,以順左右之心,恐抵斧質(zhì)之罪,以傷先王之明,而又害于足下之義,故遁逃奔趙。自負(fù)以不肖之罪,故不敢為說。今王使使者數(shù)之罪,臣恐侍御者之不察先王之所以畜幸臣之理,而又不白于臣之所以事先王之心,故敢以書對。
臣聞賢圣之君,不以祿私其親,功多者授之;不以官隨其愛,能當(dāng)者處之。故察能而授官者,成功之君也;論行而結(jié)交者,立名之士也。臣以所學(xué)者觀之,先王之舉措,有高世之心,故假節(jié)于魏王,而以身得察于燕。先王過舉,擢之乎賓客之中,而立之群臣之上,不謀于父兄,而使臣為亞卿。臣自以為奉令承教,可以幸無罪矣,故受命而不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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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王命之曰:“我有積怨深怒于齊,不量輕弱,而欲以齊為事?!背紝υ唬骸胺螨R,霸國之余教,而驟勝之遺事也。閑于甲兵,習(xí)于戰(zhàn)攻。王若欲伐之,則必舉天下而圖之。舉天下而圖之,莫徑于結(jié)趙矣;且又淮北、宋地,楚、魏之所同愿也。趙若許約,楚、魏盡力,四國攻之。齊可大破也?!毕韧踉唬骸吧?!”臣乃口受令,具符節(jié),南使臣于趙,顧返命,起兵隨而攻齊。以天之道,先王之靈,河北之地,隨先王舉而有之于濟(jì)上。濟(jì)上之軍,奉令擊齊,大勝之。輕卒銳兵,長驅(qū)至國,齊王逃遁走莒,僅以身免。珠玉財寶,車甲珍器,盡收入燕,大呂陳于元英,故鼎返乎歷室,齊器設(shè)于寧臺,薊丘之植,植于汶篁。自五伯以來,功未有及先王者也。先王以為順于其志,以臣為不頓命,故裂地而封之,使之得比乎小國諸侯。臣不佞,自以為奉令承教,可以幸無罪矣,故受命而弗辭。
臣聞賢明之君,功立而不廢,故著于春秋;蚤知之士,名成而不毀,故稱于后世。若先王之報怨雪恥,夷萬乘之強(qiáng)國,收八百歲之蓄積,乃至棄群臣之日,遺令詔后嗣之余義。執(zhí)政任事之臣。所以能循法令,順庶孽者,施及萌隸,皆可以教于后世。
臣聞善作者不必善成,善始者不必善終。昔者伍子胥說聽乎闔閭,故吳王遠(yuǎn)跡至于郢,夫差弗是也,賜之鴟夷而浮之江。故吳王夫差不悟先論之可以立功,故沉子胥而弗悔。子胥不蚤見主之不同量,故入于江而不改。
夫免身全功以明先王之跡者,臣之上計也;離毀辱之非,墮先王之名者,臣之所大恐也;臨不測之罪,以幸為利者,義之所不敢出也。
臣聞古之君子,交絕不出惡聲;忠臣之去也,不潔其名。臣雖不佞,數(shù)奉教于君子矣。恐侍御者之親左右之說,而不察疏遠(yuǎn)之行也,故敢以書報,唯君之留意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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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向

西漢沛人。本名更生,字子政。楚元王劉交四世孫,劉歆之父。治《春秋谷梁》,以陰陽休咎論時政得失,屢上書劾奏外戚專權(quán)。宣帝時,任散騎諫大夫給事中。元帝時,擢為散騎宗正給事中。后以反對宦官弘恭、石顯專權(quán),議欲罷退之,被譖下獄。成帝即位,得進(jìn)用,更名向,遷光祿大夫,官至中壘校尉。校閱中秘群書,撰成《別錄》,為我國目錄學(xué)之祖。有《新序》、《說苑》、《列女傳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