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屬欄目:甘肅水利志
1995年,國務院辦公廳印發(fā)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征收水資源費有關問題的通知》,明確了在國務院發(fā)布水資源費征收和使用辦法前,水資源費的征收工作暫按省(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)的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據此,從1997年開始,全省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根 ......(本文共 678 字 ) [閱讀本文]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