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公用事業(yè)

所屬欄目:淮安簡史

二、公用事業(yè)

據(jù)1919年5月7日《江蘇省公報》,有任姓商人創(chuàng)設淮安振淮電燈公司,被淮安人戚濬呈省以 “防害公共治安,請懇飭縣勒限遷移,以保安寧” 。其后不久,淮安商人楊子湘、徐新伯等合股創(chuàng)辦淮安普明電燈公司,發(fā)電廠設于舊城西南節(jié)孝祠旁 ......(本文共 2186 字 , 3 張圖)     [閱讀本文] >>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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