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稱為《關于船舶航行、提單以及與財產(chǎn)運輸有關的某些義務、職責與權利的法案》(AnActRelatingtoNavigationofVessels,BillsofLadingandtoCertainObligations,DutiesandRightsinConnectionwiththeCarriageofProperty)。美國為抵制提單上免責條款的泛濫,平衡船方、貨...[繼續(xù)閱讀]
海量資源,盡在掌握
全稱為《關于船舶航行、提單以及與財產(chǎn)運輸有關的某些義務、職責與權利的法案》(AnActRelatingtoNavigationofVessels,BillsofLadingandtoCertainObligations,DutiesandRightsinConnectionwiththeCarriageofProperty)。美國為抵制提單上免責條款的泛濫,平衡船方、貨...[繼續(xù)閱讀]
對某些英美法系國家影響較大且產(chǎn)生較早的有關貨物買賣的法律。在英國多年形成的各種貨物買賣法律基礎上制定,1894年經(jīng)英國議會通過施行。1973和1979年修訂。共6個部分(164條)。1.合同的成立。2.合同的效力。3.合同的履行。4.未收...[繼續(xù)閱讀]
美英兩國有關北大西洋部分海域捕魚權糾紛案。美國獨立戰(zhàn)爭后,美英兩國于1783年簽訂和約確認:美國漁民在英國殖民統(tǒng)治時期所享有的在加拿大沿岸的紐芬蘭等地的捕魚權繼續(xù)有效。但是,自1812年開始,兩國在美國居民所能享受的捕...[繼續(xù)閱讀]
為統(tǒng)一有關海難救助的法律規(guī)則而簽訂的國際協(xié)議。簡稱“1910年救助公約”。1910年9月23日訂于布魯塞爾。1913年3月1日生效。共19條。主要內容:1.公約適用于在任何水域對遇險的海船、船上財物和客貨運費進行的救助服務以及海船和...[繼續(xù)閱讀]
為統(tǒng)一有關船舶碰撞的某些規(guī)則而簽訂的國際協(xié)議。簡稱“1910年碰撞公約”。1910年9月23日訂于布魯塞爾。1931年3月1日生效。共17條,并1個附加條款。主要內容:1.海船與海船或海船與內河船發(fā)生碰撞,致使有關船舶或船上人身、財物遭...[繼續(xù)閱讀]
國家間關于因船舶滅失導致船員失業(yè)由船東予以賠償?shù)臅鎱f(xié)議。1920年6月15日國際勞工組織在熱那亞舉行的第2屆大會上通過,1923年3月16日生效。共11條。主要內容是:除軍艦外,受雇于在海上航行的所有船舶上的一切人員,因船舶滅失...[繼續(xù)閱讀]
國家間關于確定在海上工作的兒童最低年齡的書面協(xié)議。國際勞工組織于1920年6月15日在熱那亞舉行的第2屆大會上通過,1921年9月27日生效。共12條,主要內容是:凡14歲以下兒童,不得受雇或工作于船上。公約所稱“船舶”,是從事海上航...[繼續(xù)閱讀]
解決無海岸國家船舶登記和懸掛國旗航行問題的國際協(xié)議。國際聯(lián)盟于1921年3月10日至4月20日,在西班牙巴塞羅那舉行的交通與過境會議上通過文件之一。“宣言”規(guī)定:承認無海岸國家在位于其領土內的某一特定地點登記的船舶所懸...[繼續(xù)閱讀]
國家間關于保護在海上工作的未成年人利益的書面協(xié)議。國際勞工組織于1921年10月25日在日內瓦舉行的第3屆大會上通過。1922年11月20日生效。共14條。主要內容是:凡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,不得受雇用或工作在船上充任扒炭工或生火工...[繼續(xù)閱讀]
國家間關于對海上工作的未成年人強制進行體檢的書面協(xié)議。國際勞工組織于1921年10月25日在日內瓦舉行的第3屆大會上通過1922年11月20日生效。共11條。主要內容是:除軍艦外,一切在海上航行的船舶,雇用18歲以下的兒童和未成年人,應...[繼續(xù)閱讀]